亳工〔2019〕108号
关于开展2019年困难职工
调查摸底和建档立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总工会,高新区、亳芜产业园区、市直基层工会:
为了全面准确掌握全市困难职工的基本情况,切实做好困难职工帮扶民生工作,准确运用帮扶资金开展系列帮扶活动,建立健全困难职工档案,做好解困脱困工作,市总工会决定9月中旬至10月下旬期间,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2019年困难职工调查摸底和建档立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摸底的对象
调查摸底的对象是符合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办法建档标准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以下简称困难职工)。
帮扶救助项目
1、生活救助
是指对建立省级以上困难职工档案的职工家庭实施生活救助,按月或按季发放救助金。生活救助标准为不低于全总要求的最低标准(2018年全总要求生活救助每户每年的救助标准为不低于4380元),不高于当地低保标准全年总和。
2、医疗救助
是指对建立省级以上困难职工档案的职工本人或配偶、未成家子女患重大疾病,自申报之日之前12个月内,救助标准根据个人医保范围内自付医药费金额,实施分级计算和救助。
自付医药费10000-30000元(含30000元)的按照20%(以四舍五入求整)给予救助;自付医药费30000-50000元(含50000元)的按照30%(以四舍五入求整)给予救助;自付医药费50000万元以上的按照50%(以四舍五入求整)给予救助。最高救助金额不超过20000元。
三、申请救助的方法要求
(一)网上申报步骤:登录安徽省政务服务网--进入亳州市总工会页面--生活救助(医疗救助)--进行资料上传。
(二)申请生活救助需提供以下材料:
(1)在档困难职工救助申请表或亳州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生活救助申请表;
(2)困难职工档案表(在档困难职工无需提供);
(3)《亳州市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承诺授权书》;
(4)困难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家子女身份证(身份证需正反复印)或户口本复印件;
(5)困难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家子女近期6个月收入证明材料(工资卡银行流水记录或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工资单);
(6)困难证明材料(有残疾证、低保证等证件的提供复印件);
(7)其他致困证明材料(如:患重大疾病需提供医保定点医院诊断证明或出院小结和申报之日之前12个月内发生的医保结算单);
(8)家庭遭受意外灾害定损的相关证明材料(含照片,公安、消防等开具的各类证明)及其它经济损失证明等。
(9)困难职工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10)困难农民工另须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建档前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工资发放清单。
(三)申请医疗救助需提供以下材料:
(1)在档困难职工救助申请表或亳州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医疗救助申请表;
(2)困难职工档案表(在档困难职工无需提供);
(3)《亳州市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承诺授权书》;
(4)困难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家子女身份证(身份证需正反复印)或户口本复印件;
(5)困难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家子女近期6个月收入证明材料(工资卡银行流水记录或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工资单);
(6)医保定点医院诊断证明或出院小结;
(7)经医保政策报销后的医保结算单,出示原件留下复印件;
(8)困难职工银行卡复印件;
(9)困难农民工另须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建档前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工资发放清单。
四、审核审批及资金发放
(一)基层工会初审。基层单位工会对提出申请的职工家庭的生活状况深入调查了解,对首次申请的困难职工进行入户调查走访,对已建档在册困难职工进行入户抽查。符合困难职工条件的,在本单位公示5天,出具公示证明并签署意见、加盖工会公章。
(二)复核审批。市县、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对申报对象进行核实确定后,根据核实情况和本办法规定的救助标准提出救助意见,经市、县区工会主席办公会议研究,签署审批意见,确定为困难救助对象。
(三)资金发放。市总工会财务部将救助资金实名制打卡发放。
(四)中央、省财政专项帮扶资金发放明细应同步录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并逐级上报上级工会。
五、工作措施
(一)精准识别,制定科学规划。
精准识别解困脱困对象,是做好困难职工家庭解困脱困工作的基础。各地要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息核查、公告公示、核查审批等办法,把困难职工底数摸清。实施动态管理,按照标准对困难职工重新建档,符合标准的保留,不符合或已解困脱困的要及时退出,把困难职工的基本资料、动态情况录入全总困难职工帮扶系统,实现解困脱困对象有进有出、帮扶信息真实可靠。实施精准帮扶,深入分析致困原因,找准解困脱困措施,因困施策、分类帮扶,做到一户一档案、一户一计划、一户一措施,建立困难职工“一帮一”结对帮扶档案,全面发放解困脱困联系卡。
(二)精准施策,采取四个一批措施开展分类帮扶。
1.通过就业创业援助解困脱困一批。推动有劳动能力且未就业的困难职工纳入政府主导的积极就业政策,充分运用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认真落实《安徽工会创业就业援助行动计划》,通过选树扶持创业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等政策,使困难职工实现就业。
2.通过推动纳入社会保险覆盖一批。针对因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或没有落实相关社保待遇的困难职工,督促企业依法为职工续缴社保费用。协同政府做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化解过剩产能等过程中的社会保障政策落实工作。困难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推动政府和企业做好各项社会保险关系接续、转移和待遇的落实。
3.通过大病医疗保险和医疗互助保险保障一批。积极推动政府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立职工大病保险制度,将困难职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范围,逐步提高困难职工家庭自付医疗费用报销比例。通过医疗互助互济活动和职工互助保险,让因大病致困的职工享受医疗互助保障和互助保险。
4.通过社会救助兜底一批。协助政府统筹实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援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制度,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职工实行应保尽保,强化社会救助托底功能。组织开展困难职工关爱互助活动,争取政府扶持,吸引企业、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为困难职工献爱心,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服务。
六、几点要求
困难职工调查摸底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也是一项关系到能否将党委政府的温暖及时、准确送到困难职工家庭中的一件大事,为高标准做好此项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单位、各级工会组织要提高认识,认真组织,结合实际制订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开展困难职工调查摸底和建档立卡工作。
(二)掌握规定,严格把关。各单位、各级工会本着“谁申报、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困难职工申报条件和程序,严格把关,认真做好困难职工的调查摸底和建档立卡工作。
(三)透明公开,确保公正。市总工会将把困难职工名单在亳州市总工会信息公开网上进行公示,确保困难职工确认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对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或个人,市总将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通报处理。
(四)统计汇总,及时上报。市直各单位要于10月下旬前将确定的《困难职工花名册》及困难职工申报材料报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电话:3032682),《困难职工花名册》电子版报送邮箱:bzghwqb@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亳州市困难职工花名册
2.在档困难职工救助申请表
3.医疗救助申请表
4.生活救助申请表
5.困难职工档案表
6.困难农民工档案表
7.公示样本
8.帮扶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承诺授权书
亳州市总工会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