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质量做好职工法律援助服务工作,亳州市总工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比选职工法律一站式服务中心法律援助服务承办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次公开比选旨在选定1家合格律师事务所,承接亳州市总工会职工法律一站式服务中心指定法律援助服务事项。中选律师事务所须组建专属固定工作服务团队。
二、补贴标准
法律服务的补贴标准按照《市总工会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及其他法律服务补贴标准》执行。
三、比选方式
依据《2026年亳州市总工会职工法律一站式服务中心法律援助服务承办机构比选评分标准》(见附件)进行量化评分,择优确定中选机构。若出现得分相同情况,则依次以“团队业绩及服务能力”、“团队成员个人荣誉”、“律师事务所荣誉表彰”得分高者优先;若仍相同,由比选评审小组投票决定。
四、服务内容
中选机构需根据亳州市总工会或职工法律一站式服务中心的工作安排,提供以下法律服务:
1.在职工法律一站式服务中心、工会驿站等场所开展值班服务、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意见、做好服务台账登记;
2.提供法律文书代写、劳动争议协商及调解等服务;
3.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代理劳动争议仲裁、诉讼等法律事务;
4.参与劳动法治宣传、法律知识讲座、送法进企业、企业法治体检等普法与法律服务活动。
5.积极配合亳州市总工会或职工法律一站式服务中心安排的其他法律援助、法治建设相关工作任务。
五、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2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六、申报条件
(一)参选机构须为依法注册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持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成立时间满5年及以上,在册执业律师人数不少于5人;在亳州市区内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二)近三年内(2023年2月28日至2026年2月28日)在经营活动或执业过程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行业协会行业惩戒。
(三)拟派服务团队配备3名执业律师,均需熟练掌握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具备丰富的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职工普法宣传实务经验,能够独立承担本项目核心服务工作;热心公益与法律援助事业,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群众工作能力,近3年内无不良执业记录。遇临时性、突发性法律事务,确保第一时间响应、及时到场服务。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中选律师事务所不得将本项目服务非法分包或转包。
七、比选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3月24日上午10:00;
地点:市政府1078会议室。
附件:《2026年亳州市总工会职工法律一站式服务中心法律援助服务承办机构比选评分标准》
业务科室联系人:潘明阳,0558-5555529;
办公室联系人:苗该该,0558-5555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