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总工会,亳芜产业园总工会,市直基层工会: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劳模的关心和关爱,让全市的省部级高龄劳模安度晚年,充分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同时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尊重劳模、关心劳模、学习劳模的良好氛围,按照省总工会的要求,继续发放2017年省部级劳模高龄生活补贴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所有健在并保持荣誉称号的80岁以上的省部级劳模。
二、发放标准:
80至89岁(1937年1月1日以前出生)每年补贴1200元/人;90岁以上(1927年1月1日前出生)每年补贴2400元/人。
三、发放要求:
1、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力度,认真调查摸底,做到不虚报冒领、不遗漏少报,一次性发放到位,年终不再补发;高龄生活补贴以银行卡形式发放,杜绝截留、拖延等现象发生。省、市总工会将检查和监督2017年省部级劳模高龄生活补助专项资金的发放和落实情况。
2、请各单位于5月15日前,将《2017年省部级劳模高龄生活补贴申报(发放)表》的电子版,上报市总工会经济部邮箱。资金发放后,将《2017年省部级劳模高龄生活补贴申报(发放)表》、资金发放凭证(以上两项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接受高龄补贴的劳模身份证复印件等纸质材料,报送市总工会经济部,邮箱地址:bzghjjb@163.com;联系电话:5555529;联系人:陈永凤。
附:2017年省部级劳模高龄生活补助申报(发放)表
亳州市总工会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