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的时代新风,亳州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2016年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活动。
全市将评选表彰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100名,先进集体20个。评选以农民和企事业一线职工为主。表彰范围是2010年以来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个人包括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机关工作人员、私营企业主、个体劳动者及其他人员;集体包括企事业单位、机关和团体等。县处级以上国家公务员,处级以上行政单位和各级党委政府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按照要求,本次评选要公正、公开、透明,推荐程序包括基层单位推荐、有关部门考核、推荐单位审查、市评选选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对拟选人和拟选单位进行公示,报市政府审批等程序,将坚持优中选优、面向各行各业和群众公认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民主评议、层层把关、逐级推荐的方法进行。力争评选推荐出公认的劳动模范、先进代表和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