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我市使用中央和省财政专项帮扶资金688万元,共帮扶建档在册困难职工1101人,人均6249元。其中,用于生活救助223.14万元,帮扶459人,人均标准为4861元;用于医疗救助275.22万元,帮扶303人,人均标准为9080元;用于助学救助189.64万元,帮扶339人,人均标准为5600元。全面执行了全总和省委省政府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的工作部署,我市困难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